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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利好 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将赶在下周出台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03-10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881

  

行业利好 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将赶在下周出台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周四,本报独家新闻调查《杭州家居市场订货合同存在八大“隐患”》一文见报后,这段时间围绕家具买卖遭遇的各类投诉、纠纷与困惑,成了一个消费者、商家、市场、行业以及媒体多方关注的热点话题。

  而也就在本周二,记者从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更是获得一大“喜讯”:统一的《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刚刚获批,将赶在3.15之前,即3月13日(下周二)对外发布。

  家居消费纠纷“有苦说不出”

  “购买床垫时说好免费送货,送货当天发现上不了电梯,又说要付床垫上楼费。”

  “买了一组客厅沙发,没想到尺寸太大搬不进家门,商家说不是质量问题,不能退。”

  “大衣柜订到新家后,就和其他家具一起放着透气没使用,三个月后搬家时,竟然发现深色背板上有裂缝,因为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无法分清责任,商家死不认账,只好自己吃亏。”

  “当时买电视柜时,就是觉得展厅摆样的那张颜色特别漂亮,可送到我家的电视柜我觉得有色差,很不舒服,商家却说这是正常的,不是质量问题,不理不睬。”

  “买的升降写字桌和转椅,用了好久,还有一股刺鼻味,是不是甲醛超标啊?我购买家具的那家市场现在已经倒闭了,怎么办?”

  “我买了一组实木家具,送到家用了大半年之后发现不是全实木,想退货,怎么办?”

  上周四,杭报在线上活动专题互动网页一上线,短短一天时间,通过本报设置的投诉征集通道,联系本报记者的消费者就有20多个。他们中的大多数曾遭遇“有苦说不出”的家具消费纠纷,或正遇到家具消费困惑,还有一部分是今年有装修计划,读了杭报的新闻来咨询如何在家具购买中规避签约“隐患”和消费“陷阱”的。

  记者把多数消费者遇到或提及的实际问题进行梳理后,发现大家关心的问题,与目前杭州家居市场合同不规范几乎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这点,根据“3.15问卷调查”来自百位网友的有效数据进行分析,也可看出端倪。对于八大“隐患”,哪些是最容易产生消费纠纷的,每项都有不少的网友“支持率”。其中,“产地与材质不注明”、“特价产品不退不换”、“验收标准不明确”、“定金”与“订金”混淆、“质量异议期过短”等5大“隐患”得票相当接近,均在40票以上。而选择“其它”选项的消费者,记者通过电话回访发现,主要困惑集中在“家具的环保性”问题上。

  家具商 经销商实际上是个“弱势群体”

  实际上,一个存在行业内多时的“通病”,感觉“很受伤”的并不只有消费者。上周报道刊发后,通过活动页面留言、微博私信等方式,与记者来交流看法、观点的家具经销商也有不少。

  “经销商实际上一直是一个‘弱势群体’。”记者发现,对家具合同签订不规范引起的纠纷,有消费者叫苦,也有经销商叫屈。由于话题比较敏感,多位经销商,在记者同意不透露品牌与姓名的情况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交流中,记者发现,由于市场合同的规范“疏漏”以及条款“模糊”,同样让商家在遇到纠纷时很无奈、很委屈。

  “比如说,交货日期吧。商家与消费者签订购货合同时,一般都会有一个约定。但由于装修进度的不确定性,有不少消费者,往往不能按时提货。”一位经营儿童品牌家具在杭州多家市场拥有门店的商户表示,由于多数商场合同中,都只规定了商家的交货日期,并没有对消费者的限期收货做出明确规定,结果是:消费者因诸多原因,购买了却不提货,造成家具产品在仓库的长时间滞留。“这不仅影响商家的仓储流转,还会增加企业的物流管理成本。”

  再有一个经销商普遍关心的问题就是:上楼费。对于这个消费者与商家很容易有分歧的费用,很多商家希望有关行业协会能出台一个指导性的收费标准,让大家有据可依。

  多位家具经销商表示,面对家居市场与生产厂家,家具经销商一直是“弱势群体”,现阶段杭州家居市场竞争激烈,生意更是一年比一年难做。作为一个想在杭州市场长期生存、打响品牌的合法家具经销商,企业肯定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最大可能快速有效地为其解决家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但我们也希望市场的合同能以公平、公正为前提,更细致地详列一些责任条款,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家居市场 本土知名家居市场快速响应

  作为“家具买卖合同”制订方,杭州诸多家居市场对本报的此次新闻调查报道也十分关注。尤其是多家本土主流知名家居市场,反应速度非常快,纷纷致电记者表示关注,希望媒体推动,行业能尽快出台关于家具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尤其是,作为杭州本土首家实现跨省、连锁经营,吸引了众多国际、国内一线家具品牌落址,在杭州高端家具市场深耕多年的第六空间家居集团。

  “第六空间国际家居旗下,目前在杭州有两家商场:第六空间艺术生活广场(也简称‘西湖店’)、第六空间大都会家居博览园。这两年,不论是作为集团走出浙江连锁发展的需要,还是作为杭州知名的高端家具市场,我们在规范家具买卖合同上一直作着自己的努力。”第六空间大都会家居博览园常务副总沈凡力告诉记者,由于行业没有统一的示范文本,市场一直是在学习、借鉴优秀经验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第六空间国际家居旗下各个市场的家具买卖合同的。“几乎每年我们都会对卖场合同作出细节上的微调。”

  不仅如此,针对在家具购买过程中,部分客户因活动、促销等原因冲动下单,事后又反悔想退货的事例较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第六空间还率先在杭城各大市场中,首个推出特别规定:“消费者在48小时内可无条件退货。”“凡是在第六空间旗下商场购买家具产品的消费者,客户在签订购买家具买卖合同后,还有2天的考虑期,不论是因为尺寸、颜色、价格、风格等任何原因,只要是在购买后48小时以内,要求解除合约的,都可以要求市场里的商家全额返还定金,即无理由退货。”沈凡力表示,48小时的限时,市场也是充分考虑了商家的利益,“48小时以内,一般都还来得及向厂家撤销订单,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行业协会 赶在下周发布统一新版合同文本

  报道刊出后,最令记者感到意外的一个“喜讯”是,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负责人的来电:希望借杭州广大新闻媒体关注此事的“东风”,把统一的《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以下简称“新版合同”)赶在3.15前对外发布。“请杭报与其他媒体引导与监督,让全省消费者更快速了解统一的新版合同亮点,推动该合同在全省范围家居市场中的采纳、使用与推广。”

  据负责起草与制订“新版合同”的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所长赵欣刚,与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会长蒋鸿源透露,实际上,早在去年行业协会联合省消保委,在对杭州家具市场“实木不实”问题的彻查与曝光过程中,两方就发现了杭州诸多家居市场合同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并萌生了共同制订一个全省统一的家具买卖合同的想法。在此后的大半年中,协会多次请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家居市场与代表商家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新版合同”的严谨与合理性,并在今年开年正式向省工商局提交了备案稿。

  “真是无巧不成书,就在上周五我们得到了省工商局的正式回复,新版合同已正式获批,备案号是浙F1-3-2012-1。”赵欣刚所长表示,为配合新版合同推广,下周二,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将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家居市场、商家代表、专业律师以及新闻媒体,交流沟通,解读新版合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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