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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回顾2010年,一些“黑”户口的房产中介,给整个菏泽房产中介市场带来了相当坏的影响。各种中介手段、中介纠纷不断地出现在大家面前。2011年的到来,也代表这菏泽房产中介的也是一个新的开始。日前已经出台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成为了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对于房产中介一块,“吃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等被正式列入“从业禁止行为”,那么,房产中介“黑手”时代会不会面临终结呢?
目前,我市房产中介市场的混乱局面令人担忧。地产经纪的人数已然过万,然而有资质证书的仅占少数。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以后,会对我市的房产中介有着怎么样的一个约束呢?
《房地产经纪理办法》强化了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方面,《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房地产经纪合同的形式和基本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同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菏泽华阳房产中介的马经理说:“菏泽的房产中介现状还是有迹可循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也是对菏泽房产中介现状的一次洗牌。而且楼盘市场的起伏,总在理性中喧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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