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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须提供中介合同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7-29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808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二手房中介经纪行为等予以规范,其中特别要求二手房过户时必须提供中介合同。

    此举意味着,今后从事二手房交易,在办理过户时,除了要向房产部门提交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之外,还要提交买卖双方与二手房中介三方签订的中介合同。此举利于规范市场还是会产生新风险,大家都在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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