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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勿轻信中介 应“保留”委托权限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11-26 00:00:00   来源:东方网   点击: 2906

  

    东方网记者裘颖琼报道:出入开着奔驰,中介称其名下有多套房产,就是这样一位“大款”,一年内先后“套”了30多套二手房,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这是近日发生在深圳史上最大的二手房诈骗案,事件暴露了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卖方一味相信中介,却从来不知到底该办理哪些手续?又有哪些权限是不可以轻易委托他人?对此,记者采访了主要从事房产纠纷的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东。

  “大款”炮制深圳最大二手房诈骗案

  据媒体报道,2012年5月,因为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深圳市民邓先生和妻子在外租了套房,把一套自有房通过某地产公司签约卖给一个叫刘某的人,拿到了5万元定金。6月中旬,邓先生收到了对方推迟了一个星期给的首期款55万元。7月13日,邓先生又收到该地产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买家刘某被警方抓了。通过中介公司内网查到,邓先生的房屋已经被刘某以18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别人。

  “首期没有按时给,当时已经觉得不对劲,不想卖给他了。”邓先生悔不当初,市值近三百万的房屋,只拿到了60万元就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了。邓先生立即前往南山派出所报警。向警察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后,邓先生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和他一样被刘某诈骗的房产竟多达30套。这还不包括一些受害人并不知情的情况。据警方透露,这30套涉嫌被诈骗的二手房遍布深圳市宝安、南山、福田三区,其中以宝安和南山最多。

  受害业主们的遭遇大同小异,他们之所以陷此泥潭,是因为太信任地产中介和担保公司。如前文提到的邓先生,就毫无防备之心的和自称来自担保公司的人员办理了委托公证,将包括赎楼、复印房产证抵押合同贷款等资料、办理房产抵押以及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等17个事项的处理权限都委托给对方办理。事后证明,正是这么大的委托权限,让邓先生的房子悄无声息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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