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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空置5年 背上5年物业费是否合理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3-05-20 16:57: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176
       居民:房子过户前空置5年没享受物业服务 房产局:应补交

  【菏房网】房子空置的5年里,明明没有人享受到物业的任何服务,入住前还必须补交5年的物业费吗?

  张先生买了一处二手房后,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前房主买房后一直没办入住手续,张先生买房后办入住,物业提出补交物业费的要求。

  张先生产生疑惑,物业收这笔物业费合理吗?

  去年9月,张先生在沈河区美林逸墅小区购买了一套约140平方米的房子。小区其实从2006年开始入住,张先生是从前房主手里购买的二手房。

  张先生说,前房主2007年买房后一直没办入住手续。到去年张先生买房时,房子已经空置了5年。

  张先生到小区物业办理入住手续时被物业告知,需要先补交这5年的物业费,交费时间从前房主买房的2007年开始算,按照小区每月每平方米0.8元的标准,张先生需补交约6700元物业费。

  交了钱后,张先生却产生疑问:“这5年里房子空着。不管是我还是前房主,我们都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何服务,为什么还要交这5年的物业费?”

  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经理王先生。王经理说,物业的确收取了张先生的物业费。

  王经理认为,物业收取这些物业费并不违规,“有业主没有入住,但是还有其他业主入住了。这几年物业正常提供了保洁、园区日常维护等服务,已经为园区公共服务了。”

  王经理说,小区建成多年,但入住率比较低,“如果很多业主不入住就不交物业费,这种情况下物业却还照常提供服务,那物业公司肯定就经营不下去了啊。”

  王经理还说,针对张先生的特殊情况,业主可以再找物业总公司进一步协商。

  记者就此咨询了多名沈阳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根据《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规定的详细解释文件,此种情况下,业主的确应该补交这部分物业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应该由张先生这样的买房者承担。补交的这部分费用可以由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共同商议,并在购房合同中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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