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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首批廉租房即将接受申请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五大条件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12-02 00:00:00   来源:菏泽房产网   点击: 2993

    日前,《菏泽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出台,该办法对菏泽市区首批288套廉租住房的申请、发放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五大条件才能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工作即将正式启动,菏泽房产网(www.hzfc.cc)对此会予以及时关注。

    据了解,市民若申请廉租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五大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在两人以上,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口(非农业),在市区住满三年,其他家庭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二、申请家庭享受城区低保;三、申请家庭所有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均无产权房屋;四、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除外);五、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除外)。

   凡符合条件者可于近期到市房管局领取申请表,然后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或社区初审合格后报送属地办事处,办事处审核后提出意见并张榜公布,并将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市房管局,申请材料经市房管、民政部门审核后,由市房管部门进行公示、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由市房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说明理由,有异议者可申请复核。

    根据刚出台的《菏泽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需要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市民,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家庭婚姻状况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书、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家庭成员照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机动车辆证明;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1、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无房户的家庭住房状况由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

    我市首批288套廉租住房位于龙田名郡小区,具体为11#、12#和13#楼,单套房屋面积约50平方米,主体工程现已经完工,目前正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和管网配套工程,计划年底前竣工,2011年“五一”前后即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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