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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我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出台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3-05 00:00:00   来源:菏泽房产网   点击: 3021

    本站讯:日前,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菏泽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并专门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这标志着今年我市城区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新出台的《2011年菏泽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制订的,根据我市城区实际情况设置了如下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具有菏泽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二、享受城镇低保或人均年收入低于10093元的家庭;三、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今年我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为:三口以下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自有住房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补贴差额面积部分)。低保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低收入家庭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

    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先落实租赁房源,按《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程序,凭房屋租赁证、租房合同等办理租赁补贴相关手续。

    在今年的“两会”上,住房保障问题再次成为许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2011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增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本年度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正式启动,这对那些住房困难家庭而言无疑是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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