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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市场“门道”多 当心使用权房转让陷阱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3-24 00:00:00   来源:菏泽房产网   点击: 2841

    本站讯:本市楼市已经持续低迷一月有余,仍然看不到复苏的迹象。在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向楼市施压时,未来房价或将有所回调。 目前二手房市场处于极度低迷状态,这对本市中介行业来说是个难熬的时期,可能会出现“空窗潮”。对此菏泽房产网(www.hzfc.cc)提醒说,如果选择中介公司挂牌出售物业,需要了解公司的实力,以免在买卖过程中公司突然倒闭,导致房款无法收回而带来巨额损失。

    据了解,在二手房市场上,使用权房的转让行为并不鲜见。这类物业因为地段好、总价低而颇受关注。不过专业人士提醒说,与产权商品房相比,使用权房的转让存在着诸多不同,因此专家提醒说,千万不能以产权商品房的转让方式对待使用权房。

     使用权房其实是此前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其产权归属分为两种: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和房管所产权的使用权房。由此看来,购买这种物业其实是获得物业的使用权利。

     使用权房是一种特殊的物业类型,不同于产权商品房,业主拥有的不是产权,而是使用权。法律专家表示,居民对使用权也拥有处分权。 按现行政策,使用权房同样可以上市,与产权房有着同等的转让机会。 在这里菏泽房产网对于转让方式给大家一些介绍,以便让买家对此有个深入的了解,并对这类使用权房有所警惕。

    首先要做的是转让资格的确认,如果缺少这个步骤,后续所有的转让手续都无法进行下去。其次,使用权房对买方的资格也有明确限定,只能是拥有当地户籍的居民,使用权房在转让过程中签订的并非房产买卖合同,而是转让合同,并使用权转让的款项须一次性付清。落户人数也需要提前确定。最后,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场,不能由他人代理。

    不过,买家不用担心产权单位随意变更租赁期限,可长期居住下去。从这方面来看,购买使用权房,完全可以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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