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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日前,一消费者向媒体反映,春节前他在菏泽城区西北部某刚动工楼盘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交了一半的房款,销售人员只给他开了一张收条。现在,开发商要求该消费者务必于五一前把余款付清,但明确告知两年后才能交房。这名消费者感觉事情不妙,遂求助于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
市房管局对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及时调查取证,发现该项目当时并不符合预售条件,根本不能进行房屋销售,遂对开发商无证违规售房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明确表示开发商所提出的“五一前补齐房款”是无理要求,建议消费者拿着相关交款单据到市房管局开发科解决问题。借此事件,市房管局再次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查看开发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在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千万别因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轻易交款。针对部分开发企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提前售房的违规行为,近年来市房管局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大对开发企业预售房屋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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