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本市住房公积金审批条件与程序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3-30 00:00:00   来源:菏泽房产网   点击: 2915

    本站讯:自3月28日本市住房公积金正式启动后,广受大家的关注。但仍然有不少市民对如何申请、审批程序和可贷多少等问题一直比较茫然,菏泽房产网(www.hzfc.cc)就以上流程向大家作详细解答。

申请贷款条件
    凡是有我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楼盘有:菏泽市亿联置业有限公司(亿联·时代奥城)、菏泽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燕·阳光城)、菏泽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园1号)和菏泽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南华康城)。凡与以上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接受商品房按揭贷款,对于买二手房、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暂不实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利率。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为4%,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而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为:三至五年期为6.45%;五年期以上为6.60%。同期相比,贷款利率分别降低了2.45%和2.1%。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额度为25万元,最长时限为20年。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3+当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2。如贷款额度过低时可申请追加一名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贷款申请审批程序
    借款人先到受托银行提交资料,审核合格的,在申请表上签字,有受托银行报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查合格,同意放款的,借款人办理抵押手续并与受托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中心划款给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再把款项划转给售房单位。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市规划展览馆文化艺术馆片区征收补偿工作动员会召开
下一篇:开盘预告:新河嘉园二期4月1日璀璨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