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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深入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加强商品房明码标价,菏泽市物价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一是联合房管部门有关科室人员组织市区部分商品房经营者讨论学习.为明码标价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电视台及报纸等新闻媒体播报方式进行,达到了家喻户晓的效果;
三是加强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下发提醒、告诫函的方式进行了规范;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人表示,对于在检查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在行政处罚上实行“一套一罚”。不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的,先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每套可处5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四是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所有商品房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联合房管部门并邀请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召开了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工作会议。对市区各商品房经营者明码标价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通过会议的召开,使市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进入了规范化轨道。
据悉,市物价局、市房管部门商议后决定,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于5月18号前将标识牌和价目表报送至价格监督机构,经审核合格后报送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到通知5日内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