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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近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日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我市城区3166户申请亨达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进行了微机录入并对外进行了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时进行举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严格审查此次申请家庭的申请资格,存在问题的将坚决取消其申请资格,对瞒报、欺骗行为的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据了解,2011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条件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菏泽市城区居民家庭才有资格进行申购: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93元;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拥有其他形式的房屋;家庭财产不超过20万元;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另外,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原有住房全部被征收,未实行产权调换且征收货币补偿额在2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也可申购。
相关链接:亨达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是继环翠苑小区和花城小区之后市区开工建设的第三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以容纳4000户家庭入住。小区位于北城办事处句阳路以东,大堤以北,李丁楼以南,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共计820套,分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三种户型,房屋为成品房,建成后可直接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