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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菏泽市城区廉租房租赁补贴 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03-12 00:00:00   来源:菏泽房产网   点击: 2857

    根据《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特制订2012年度菏泽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

    一、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菏泽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低保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1591元;

    3、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为:三口以下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60平方米(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补贴差额面积部分)。低保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低收入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

    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先落实租赁房源,按《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租赁补贴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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