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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请你别再高起啦,总理喊你合理回归呢”。
近期,温总理多次谈及“房价合理回归”。“合理房价”,像雨像雾又像风,让市场一度迷茫。那么,究竟何为“合理房价”呢?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记者会上给出了“合理房价”的含义:“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根据这样的表述,很快就有网友总结出了一套“总理房价“的推导公式,即:前一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按2人计算)×合理房价收入比(按6倍计算)÷90平方米标准住房面积。
以菏泽为例,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19元,按照上面公式可以计算出,菏泽房价应该为1922.53元/㎡。不过这一数据,与如今菏泽的房价,相距甚远。纵观近期网络上给出的各地“总理房价“,也与实际差距甚远,那么究竟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认真观察不难发现,家庭平均人口与合理房价收入比这两方面的数据还存在较大的水分。
首先说说家庭平均人口。我们统计数据总喜欢用平均数,但取样不一样,得出的平均数一定存在着差异。也即是说,各地的家庭平均人口存在着差异,也就不能单以2人来计算了。根据可考数据显示:菏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
其次谈谈合理房价收入比。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公认的合理房价与收入比约为6:1。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但这个系数是发达国家的计算标准,对于我国来说,并没有参照性。
从过往楼市发展历史看,1991-1993年和2005-2007年的两次泡沫时期,前一次全国房价收入比都在9倍以上,后一次四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普遍都在13倍以上,而在2000前后人所公认的楼市理性时期,房价收入比都只在7倍左右。此后房价收入比又逐步上升,有机构考察了2004-2006年第三季度京沪穗深四大城市90平方米住宅的房价收入比,深圳的数据分别是6.52、9.83和15.76,3年内翻了2倍多,房价收入比位列全国第一,就是你不吃不喝16年才能买一套房。到2007年,这个数据当然更加疯狂。时至今日,京沪深房价收入比均超过了15:1。
假设菏泽房价与收入比只停留在公认的楼市理性时期,即2000年前后的7倍,2012年菏泽的“总理房价”应该为: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按14419元/人计算)×家庭平均人口(按3.24人计算)×合理房价收入比(按7计算)÷90平方米标准住房面积=3633.58元/㎡
假设菏泽房价与收入比只停留在第一次的“小“泡沫时期,即1991-1993年的9倍,2012年菏泽的“总理房价”应该为: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按14419元/人计算)×家庭平均人口(按3.24人计算)×合理房价收入比(按9计算)÷90平方米标准住房面积=4671.75元/㎡
尽管经济地位在山东仍处于落后水平,但处在如今“劳动力转移资金”的时代,作为山东省人口(至少828.78万常住人口)大市,菏泽随着城市及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未来菏泽房价的走势,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