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和市城镇化领导小组的安排,经市政府同意,2012年8月31日,菏泽市规划局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论证委员会,对菏泽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庞楼地块、长江纺织地块、步长工业园生活区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了论证,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后认为:
1、庞楼地块:该地块内现有二十余棵百年以上柿树,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规划中应予以保留;同时为加快五屯路北、府南街东地块的开发进度,将五屯路北、府南街东33.7亩绿地用地面积调整为10亩,其余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同时结合古柿树设置25.1亩公共绿地是可行的;该地块府南街两侧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0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柿树位置公共绿地可出让给开发企业进行拆迁,建设公共绿地后交市政府管理,该绿地可计入片区开发公共绿地指标;该绿地需对市民开放并不得封闭,绿地内不得进行与城市公共绿地无关的建设,不得迁移柿树且应保证柿树正常生长。
2、长江纺织地块:该地块原为长江纺织厂的工业用地,由于该厂已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作为工业用地已经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将该地块依法收回,变更土地用途后挂牌出让,因此将该地块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同时容积率调整为3.50是可行的。同时依据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菏泽市城市道路网与停车场规划》,在长江路与昆明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加油站一处;南侧红玉路贯通,作为平行新兖铁路北侧的一条次干路,红线宽度30米;为保证城市排水需要,按绿地水系规划要求控制排水沟两侧绿线宽度。
3、步长工业园生活区地块:该地块位于西部城区分区规划范围内,由于步长工业园区职工较多,为完善园区的功能,给园区职工配套部分生活区,减少城市道路的通勤压力,将地块内部分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80是可行的。
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三个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论证意见》附后)。为维护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12年9月1日—2012年10月1日。
热诚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采取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信函和电子邮件请采用实名制,并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