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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物业管理项目考评及
创建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房管局,单县物业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上半年物业管理项目考评及创建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2年7月15日至25日。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对物业管理项目的考评,按照《菏泽市物业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的内容考评。
(二)对拟创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按照《菏泽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内容考评。
(三)对拟创建省、国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内容考评。
三、考评方式
本次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分别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项目考评;开发区物业管理项目由市局物业科负责组织考评。
对拟申请创建国、省、市优物业管理项目,市局将组织考评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物业项目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对申请创建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对以前获得物业管理荣誉称号项目复核工作,对复核达不到标准规定的,应建议撤销荣誉称号。各单位考评情况请于7月26日前将考评名次报市局物业科,市局分县区进行媒体公示。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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