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
本站消息:近日,市房管局对2012年度菏泽市区第三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进行了阳光公示。公示时间从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19日,申请家庭如有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知情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根据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据了解,根据有关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应具备下列主要条件:1、申请人具有菏泽市区城镇常住户口;2、享受城镇低保或人均年收入低于11591元的家庭;3、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
上一篇:全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下一篇:【视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领将帅府小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