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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专家论证意见:位于八一路北、康庄路以南、赵王河以西、用地面积173240.3平方米、2011年8月由菏泽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因该项目承担公益性拆迁量较大、根据牡丹区政府的申请、2012年7月23日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该项目容积率提高到不大于4.0。2013年1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复函,市政府暂无回收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意向,论证委员会认为:鉴于该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为加快开发进度,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条件,同意:1将该宗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4.0 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27%,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30%。2同意沿赵王河景观带最近一排33层住宅建筑退赵王河绿线调整为不少于25米。3同意沿八一路,太原路增加商业建筑,沿街商业设置可凸显主楼楼体不超过6米。4同意多层建筑退八一路红线不少于24米,沿赵王河增加多层高档商业建筑,可沿赵王河绿线设置,不再退让赵王河绿线。5物业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城管执法、警务室、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房。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可与其他建筑混合设置,但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6高层建筑面宽适当放宽至55米左右,7停车位配建调整为1.0车位/户+1.0车位/100平方米商业面积,待调整后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后,经济技术指标以市政府批准的最终方案为准。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1调整小区公厕、垃圾转运站位置,17#住宅建筑和19#商业正向间距不小于20米;2做好建筑色彩及小区景观设计,充分考虑与赵王河公园景观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