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荷御园项目拟调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内容批前公示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4-08 09:52:47 来源:菏泽规划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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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规划局
项目概况及专家论证意见:位于环城大堤以东,太原路以西,八一路以南,用地 面积109602.2平方米,2009年11月由山东省正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取得该 土地的使用权。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11年12月23日经市政府批准。因该项 目承担公益性拆迁量较大,根据牡丹区政府的申请,2012年7月23日市城镇化工作 领导小组会议同意该项目容积率提高到不大于4.0,2013年1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 复函,市政府暂无收回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意向,论证委员会认为:鉴于该 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为加快开发进度,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条件,同意:1将该宗 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4.0,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5%;2高层建筑后退永昌路道 路红线调整为不少于20米;3沿大堤高层住宅调整为不大于28层;4高层建筑面宽 适当放宽至55米左右;5物业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城管执法、警务室、社区居 民委员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可与其他建筑混合设置,但必须有 独立的出入口;6停车位配建调整为1.0车位/户+1.0车位/100平方米商业面积;7 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面积调整为户型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待 调整后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后,经济技术指标以市政府批准的最终方案为准。论证 委员会同时建议;1应搞好小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满足规范要求;2做好 建筑色彩及小区景观设计,充分考虑从环堤公园和赵王河公园看的景观效果。
建筑单位:山东省正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0530-507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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