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新城小区新房源已接受50位市民申请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3-07-09 08:47:32 来源:
菏房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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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房产网】2013年度菏泽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次申请6月20日启动,截至7月5日已有50多位市民领取申请材料。今后,菏泽城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随时都可以申请经适房了。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本次推出的经适房房源为滨河新城小区,位于市牡丹南路西、仓南路南。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可到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二楼东房管局窗口办理申请手续。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服务窗口主任石兴瑞告诉记者,菏泽城区经适房申请已开始步入常态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随时办理申请手续。
根据《2013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规定,申请人将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需报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逐级核实、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对象予以统一编号和登记,根据房源情况采取集中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经适房的“六大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菏泽城区城镇常住户口(户籍范围:东至上海路、西至兰州路、南至万福河北路、北至北外环路);
2、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398元;
4、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拥有其它形式的房屋;
5、家庭财产不超过25万元;
6、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其中离异的应为两年以上,且离异前五年内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
另外,因公共利益需要,原有住房全部被征收,未实行产权调换且征收货币补偿额在25万元以下的菏泽城区无房家庭,也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经适房随时都能办理了
滨河新城小区新房源接受申请;50余位市民已领取申请材料
本报讯 (记者 张圆圆)2013年度菏泽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次申请6月20日启动,截至7月5日已有50 多位市民领取申请材料。今后,菏泽城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随时都可以申请经适房了。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本次推出的经适房房源为滨河新城小区,位于市牡丹南路西、 仓南路南。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可到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二楼东房管局窗 口办理申请手续。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服务窗口主任石兴瑞告诉记者,菏泽城区经适房申请已开始 步入常态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随时办理申请手续。
根据《2013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规定,申请人将申请表格和相 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需报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逐级核实、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对象予以统一编号和登记 ,根据房源情况采取集中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经适房的“六大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菏泽城区城镇常住户口(户籍范围:东至上海路、西至兰州路、 南至万福河北路、北至北外环路);
2、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398元;
4、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拥有其它形式的房屋;
5、家庭财产不超过25万元;
6、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其中离异的应为两年以上,且离异前五年内未 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
另外,因公共利益需要,原有住房全部被征收,未实行产权调换且征收货币补偿额在25万元以下的菏 泽城区无房家庭,也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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