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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牡丹区2017—24号地块(二期)房屋征收决定书》。本地块征收范围:牡丹区2017-24号地块一期以东,规划永昌路以南、太原路以西、丹阳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30日。
另据牡丹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消息,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15日作出《牡丹区2018-6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书》。
征收范围:解放街以东、环城公园以南、双井街以西、东楼巷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3日。
9月17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牡丹区2016—9号地块(张什言)、2017—17号地块(二期)房屋征收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为实施旧城区改造,决定征收牡丹区2016—9号地块(张什言)、2017—17号地块(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范围:重庆路(不含文苑小区、德林华府、奥斯卡春城)以东、西子佳苑小区以南、西环城大堤征收范围以西、金沙江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据悉,这两个地块的房屋征收部门是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为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3日。
另外,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解放街以东、规划支路及学林嘉园以南、南平花园小区以西、铁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据了解,2017-3号地块(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也已启动征收工作。征收范围为青年北路以东、清华园及大学嘉园以南、牡丹路以西、牡丹区2017-3号地块一期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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