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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2023年度牡丹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通告2023.7.7》。
具体内容如下:
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牡丹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工作为常态化受理,不设截止日期,除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一、现有房源:
龙田名郡32套,中富德林华府1套,义乌商品城1套,双井南街5套。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申请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含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
(五)申请人家庭没有6万元以上交通运输工具。
每个家庭可选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
(二)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
(三)有购买期房、现房已网签备案、签订回迁安置协议、继承房产、受赠房产、房屋被征收领取货币补偿等情形之一的;
(四)开办企业以及从事个体经营营业收入达到纳税起征点的;
(五)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三、提交材料
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收入情况;
(四)婚姻状况;
(五)住房情况;
(六)家庭交通运输工具情况;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四)收入情况;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表格申领: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采取网上打印和现场申领两种形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领取方式。
1、申请人可在牡丹区政府网下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自行打印。
2、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05室或到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领取申请表。
联系电话:0530-3130765。
特此通告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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