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责。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据法制晚报
专家观点
紧急通知可能是过渡
据悉,从全国两会结束到现在,国务院法制办一直没有联系过曾起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专家。去年12月,北京高校的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审查建议。
参与全国两会的代表表示,两会期间,有关拆迁补偿问题被关注的并不多,地方也没怎么讨论过拆迁问题。一内部人士透露:“是地方阻力太大导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到现在没有进展。但条例不会夭折,这次的紧急通知从目前披露的部分看,很可能是一个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