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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各大媒体的新闻中,取消预售制、征收房产税和新拆迁条例胎死腹中的关注度甚至超过了 “新政百日”。
在征收房产税前路艰险、取消预售制畏头畏尾、制定新拆迁条例阻碍重重的背景下,三项对房地产发展和房地产企业影响甚深的变革,是否有路可走,路又在何方?
□今报记者 李雪娜
社会热议楼市制度变革
在楼市正经历新政“百日巨变”的阵痛时,有关取消预售制、征收房产税、制定新拆迁条例的新闻、相关争议和呼声开始见诸报端。
有关取消预售制的话题起源于上海市人大代表薄海豹在两会上的建议。他认为,运作多年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持续推高房价的重要原因之一。无独有偶,日前广州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房屋预售制度与规划验收有不契合的地方,拟与国土房管部门一起研究能否取消房屋预售制度。
同时,“征收房产税”也一直是新政实施以来引发热议的一个话题。有媒体报道称国家电网公司近期在全国66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有高达6540万套住宅电表连续6个月读数为零。这一数据一经披露,立刻震动业内外。
作为与物权法相抵触的“恶法”之一,新拆迁条例的难产近日引起的议论最多。据悉,自国务院法制办1月29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征求意见稿)》以来到现在已过半年,但以此征求意见稿为蓝本的新“拆迁条例”何时能正式出台,国务院法制办仍无时间表。
楼市调控需添“三把火”
政策层面有任何风吹草动,都将深深影响楼市的整体走势。从这个层面上看,政府对政策的出台,将会慎之又慎。
阳民管理咨询机构董事长周阳敏认为,虽然目前世界经济二次探底的隐忧不能完全排除,但是各国稳固财政货币的趋势基本确定,二轮刺激经济、超发货币的概率几乎为零。因此政府延续2008年因次贷危机中断的楼市调控、推动住房保障建设的趋势几不可挡。如果商品房预售制度被逐步取消,那么开发商势必为了回笼资金而加快销售速度,降价促销也在情理之中。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则认为,目前老百姓、房产商对本轮调控依然“熟视无睹”,仍在抢房。倒是一些单位怕了,不敢去买土地,急急忙忙把手中的存房让单位职工竞买。此外,各二线城市政府及银行并不太理会国务院的“国十条”,因为是行政法规,也没讲死,并未规定全国大中小城市、县、镇都不能贷款买第三套房。总之,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正处在一个微妙的“过渡期”,这个时候,急需中央政府再“添上三把火”:取消预售制、征收房产税、制定新拆迁条例。
但是,楼市制度的变革不仅需要政府的勇气和魄力,更需要估计到变革的威力。老城区某楼盘副总经理黄先生认为,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为例,此举肯定会大幅减少楼市供应量,因为按照目前的制度,主体楼宇建到2/3就可拿预售证。而如果要等到现楼确权后再销售,至少要晚10个月。“拿不到预售款,开发商靠的全是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资金的压力使得开发商对市场做出更快的反应,那就是提价。而买家也只能被迫接受,因为市场上可以买到的房子少了,住房需求迫使买家多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