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企业囤地达一年禁买地 业内:信号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09-28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816

    阅读提示

  由楼市回暖引发的二次调控预期,终见端倪!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出重拳调控楼市: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禁止竞买资格。

  这一严格的土地竞买资格审查规定出来后,将会对南宁的土地招拍挂市场造成怎样的影响?对正在调控中的南宁楼市又将产生怎样的预期?处理囤地,又如何面对开发商的“合法”闲置?

  正当各地房地产开发商们一边暗喜销量增加钱袋子渐鼓,一边忐忑楼市回暖会否引来二次调控之时,一份来自国土部和住建部的通知把他们本就悬着的心再次提了起来。

  前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住房用地供应和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多方面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件。据媒体报道, 这项通知的政策要点包括:

  高房价地区增加限价房供应,政策房、中小套型供地计划未完成的,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主管部门应明确限价房售价,开发商申请改规划导致未按期开工,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囤地”一年不得再竞买土地,开发商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土地,整改前也不得买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开展商品住房销售现场的日常巡查和实地检查,在商品住房预售环节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约行为。

  政府原因闲置土地限期查办,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查清处理闲置土地。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房价崩盘说”迎合民意误导苍生
下一篇:开发商选择性失忆 楼市"90/70"政策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