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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控“五味真药”仅是老处方还是变本加厉?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09-30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26

    9月29日晚,央视《新闻联播》、各大门户网站均大张旗鼓报道了央行、银监会及其他部委再出新政对楼市进行调控的新闻,央行、住建部等网站也各自发布了相关政策。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国家选择在这个时点发布这样的调控信息主要目的在于为十一期间的房地产供需情绪降温,以免近期的市场回暖情绪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不理性爆发而把决策当局逼上更险的调控绝路上。


  楼市回暖,房价居高不下,引发地产二次调控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几乎覆盖到所有影响房地产市场短期需求和供给的各个因素,包括信贷、税收工具、土地政策、保障房和公租房等。具体来看:
  1、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调至30%以上。与原有首套房信贷政策相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20%的优惠取消,因此会打击部分房屋消费性需求。
  2、三套房暂停范围扩大。虽然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线城市,三套房贷早已暂停,此次范围扩大到全国,一定程度上可抑制投机性需求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
  3、非首套房契税优惠取消以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使得改善型需求也可能遭到抑制。
  4、通知中所提及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表明政府制度变革的决心,通过弱化土地财政,以动摇房价虚高之根本。
  5、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大土地违规的处罚力度,对违规房地产商的各种处罚措施有可能导致其资金链断裂,从而迫使开发商降价销售。
  
  仅是老方子还是比变本加厉?
  相对较为悲观的国信证券认为此次调控与4月新政相比规定得更细致,更全面,更严厉。不仅将投资、投机性需求一网打尽,并且还大幅提高了首次置业的门槛!
  后续利空将接踵而至。新政要求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头狼已现,群狼将至”,地方新细则以及细则修正方案将会陆续出台。本次新政还提及“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前期已做大量准备工作的上海、重庆等城市,房产税征收方案或将在未来新细则或细则修正方案中与大家见面。而且后续出台的补充细则和住房保有税政策的松紧程度将会根据前期政策的效果“相机抉择”。
  而相对较为乐观的广发证券认为这次的提法基本沿袭了国十条的思路,只能说是对国十条的重申和强调,并没有出新太多的招。楼市虽然有回暖迹象,但毕竟房价还没有大幅上涨,还没到一定要再次出重手的万不得已的时候;其次,对8月份以来楼市回暖的原因还待研究(投资性需求回归还是刚性需求入市),房价和空置率的数据也急需摸清,在此之前,先从严执行原有的政策,也不失为稳妥的做法。这次的表态短期对楼市有降温作用,但是其力度远不如“国十条”出台的时候大。
  安信证券也认为此次提法可能对成交量产生短期冲击,但效果很可能远弱于4月新政,房价则可能稳定或微跌。不同于4月份是目前地产市场基本面好于当初:一方面整体流动性在恢复,另一方面新房供给在释放。因此市场成交量不具备大幅调整的基础。同时,政策的决心、供给的释放以及资金压力的增大也决定房价不具备继续大幅上涨的动力。


  关于按揭贷款首付可能提高到三成对银行的影响分析

    目前上市银行中的房地产相关贷款构成中主要分为两种:一类是以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等为代表的,以较高的对公房地产开发贷款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占比为特征的对公型房地产贷款银行;另一类是以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发展为代表的,以较高的住房按揭住房贷款占比为特征的零售型房地产贷款银行。兴业证券认为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零售房地产按揭贷款的信用风险远低于对公开发贷款,所以零售型房地产银行收到政策可能定冲击较少。
  目前市场对银行业的估值已经充分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化可能对银行经营所能产生的影响,在目前的估值水平下,银行业受到这一政策的影响的可能性已经较低。


  房地产板块后续走势:机构分歧大

    国泰君安预计以沪渝为代表的保有房产税试点短期实施概率非常大,并且预判保有环节房产税试点方案是中性方案(既不偏松,也不偏严),在套数、面积、房价等方面会有一定的豁免条款。因此前压制股价的政策利空即将全部落地(假设房产税很快试点),且新政策压制房价上涨有利于地产股价企稳,所以房产税试点方案出台后将有阶段性反弹行情。但因房地产行业量价基本面难以持续好转、政策面基调依然严控,维持行业中性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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