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住建部:违限购房或办不到房产证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10-18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60

    针对各地纷纷出台限购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购房人及时了解调控政策,避免由于违反限购套数,导致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的情况发生。

  近期,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止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七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的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五项措施”,一些城市出台的细则中,对居民家庭的购房套数,采取了限制措施。

  限购令出台后,由于个别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

  对此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郑重提醒房地产交易各方参与人应当详细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是本地区限购住房套数的相关规定,防止因对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经济和法律风险。同时,房地产销售机构要加大对限购措施等调控政策的告知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门店显著位置标示限购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准确告知每一位购房者相关政策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退房纠纷。

  对于少数购房人作假购房的现象,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购房人应当如实准确申报家庭组成情况及住房情况,不要轻信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所谓的“规避建议”或“帮助规避”的承诺,更不要采用假证件、假材料等方式购买住房,防止因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购房人对于限购等政策不明了时,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发现违法违规售房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据北京晚报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政府风水"推倒"合法楼盘 "风水门"引楼市一片哗然
下一篇:“限购令”生效日网签量锐减 楼市看楼人气迅速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