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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停贷 售楼部纠纷增多购房者进退两难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10-22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810

    “贷款办不下来,定金又没法退,好烦。”孙小姐说自己真是赶上这波新政了,前段时间看中的房子已经交了定金,但新政出台银行又不给贷款,“贷不下来款又不是我的责任,但开发商不让退房,否则要扣违约金。”最近为这事已经跑断腿的孙小姐觉真是背。

  前不久国家出台了新的楼市宏观调控政策,再次对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并重申三套房一律停贷的规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成都的各大银行已经开始执行这一规定,这使部分前期订了房的购房者贷款被拒而遇到困境,有的甚至与卖方发生了纠纷,使购房进程陷入“僵持”。

  三套停贷购房者进退两难

  孙小姐上个月在城南某楼盘看中一套120左右平方米的房子,交了1万块钱定金。由于家里自住的一套房和以前投资的一套小户型都写着孙小姐的名字,“所以这套改善家庭居住的房子算是第三套房。”孙小姐交定金时咨询了售楼部工作人员,当时的信贷政策是第三套也有银行可以贷款,于是她就按规定交纳了1万块钱定金。可定金交后没过两天,楼市新政出台,她试着联系办理按揭的银行申请房贷,但成都市各大银行立刻按新政执行严格的信贷政策,把孙小姐拦在了放贷标准外。

  “如果不贷款,买这套房子就需要一次性拿出80多万现金,根本就没有这个实力。”贷款办不下来,孙小姐想到了退房。但开发商以孙小姐交纳的是“定金”为由拒绝退款,双方陷入僵持之中。“只有慢慢磨,看能不能找其他途径解决。”

  虽然这种由于“定金”问题引起的购房纠纷在以往也有不少,但最近由于银行信贷政策收紧而带来的诸如此类纠纷却有增长之势。很多没有预计到银行贷款会突然收紧而自身资金比较紧张的购房者,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新政时,感到有点措手不及,有不少购房者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大多会选择暂缓购房计划或者退房。对于此种情况开发商也表示无奈。这种情况不仅在新房销售过程中遇到,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也有发生。一家商业银行的房贷部经理告诉记者,在全面执行三套房停贷的政策后,部分二手房购房者也遭遇了贷不了款的情况,出现购房停顿的现象,而且也有不少纠纷产生。

   “定”“订”分清购房前应全盘计划

  对于由贷款问题引起的纠纷,最近在读者来电中投诉也有不少。有开发商表示,一些购房者在订房时对突发的金融方面的状况预计得太少,使得首付成数、贷款利率等发生变化,客户就立刻退房回避,“这对我们也造成很大的压力,影响了我们正常的销售工作。”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各大银行对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已基本调整至三成,利率优惠也不再执行以前的7折,二套房的首付也提高到五成,“确实让一部分购房者打消了购房念头,因为贷款问题引来的纠纷也在售楼部时有发生。”

  面对此等情况,记者咨询了法律方面的人士。律师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要注意合同中有约定,谁负责贷款,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应条款,一般贷款的事情多数由购房者来完成,因此无法贷到款的责任就要由购房者自己承担。同时购房合同签署前缴纳定金时,要注意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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