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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压力迫开发商无条件退房 购房者宜谨慎应对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11-15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75

    近日,南宁市一楼盘推出了“一年回购”的促销方案,购房者从10月18日—11月18日在这一楼盘购房,在按揭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后7天内可以无条件退房。楼盘销售人员介绍,退房时开发商将按合同价退还给购房者房款,但购房款产生的利息不予支付。这一促销措施吸引了不少购房者,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来咨询的市民不在少数。

  不仅在南宁,北京、天津、重庆、武汉等地都有开发商推出“无条件退房”的促销措施,开发商提出的理由也大体相同,无非是“让利于消费者”“对公司实力的自信”等等。

  然而,南宁一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开发商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实际上是他们在楼市调控政策加码背景下,为应对现金流压力,快速回流资金而采取的措施。 

  这一业内人士同时指出,无条件退房表面上对购房者让利,实际受益者还是开发商。因为即使购房者一年后退房,开发商也只需返回房款而坐收房款利息。此外,购房者在一段时间后退房,基本上退的是现房,届时开发商把房子收回再出售,就可以现房卖出更高价。一个楼盘如果退房者较多,开发商收益就相当可观。

  对购房者来说,看似“锁定风险”的“无条件退房”依然存在风险。如果开发商资金实力不足,“无条件购房”就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决策时应充分了解开发商资信情况,不可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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