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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自首”呼唤新拆迁条例出台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11-22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54

    武汉洪山区村民童贻鸿称,因18日遭遇强拆,自己扔砖头驱赶,被警方指“造成一人重伤”。因不信任当地警方,他20日来到北京自首。目前武汉关山派出所已派人进京与北京警方接触。

  “进京自首”,又是一个关于拆迁的事件。当我们把这些事件综合起来品读的时候,就相互印证了权力悬殊的对比和其中的利益关系——第一,地方政府确实在拆迁中能获得巨大利益;第二,为了经济利益,公权力什么都敢拆;第三,公民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失去了对地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任。

  此种中国式拆迁乱相,究竟何解?而眼下唯一能指望的,就是新拆迁条例能够赶紧出台。

  有人早就指出了此种权力病征的病灶所在——现今正在施行的拆迁法规,与宪法、刑法以及物权法都有相悖的地方,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才会出现执法混乱、无法可依的状态。在此种情形下,一年前,北大5名法学教授上书要求修改拆迁条例,并获得良性回应,此事在全国两会上也引起了热议。然而一年后的今天,新新拆迁条例的修改仍然遥遥无期。“阻力太大、情况复杂”,成了立法难成的理由——民意就这样遭到蔑视。    

  那么,阻力在哪里?上书的几名教授都认为,困难主要来自“地方的阻力”。在高房价等于GDP的政绩认知意识里,阻力的真正来源是地方官员无休止的政绩膜拜,立法进程遭到了恶意绑架。而与此同时,公众对公权力在拆迁问题上能否保持最基本的司法公正,也开始出现了怀疑。正基于此,武汉洪山区村民童贻鸿宁可坐飞机“进京自首”,也不愿意相信地方警方。请问,地方公权力哪里还有公信力可言?

  “进京自首”,表达的是公民最基本的公正诉求,表达的是公民最基本的物权保护诉求,而在现实的法制下,这些诉求显然没有得到也无法被满足。那么在公众利益面前,什么叫“阻力太大”?什么叫“情况复杂”?这些都不该是新拆迁条例一再拖沓而不能出台的理由,更不能也不该容忍其被利益绑架——越是有阻力,越是很复杂,就越该快刀斩乱麻,如此才能提升民主立法的社会进程。

  因此,希望新拆迁条例的立法,能够赶紧提上日程——不能在征求意见之后就悄然夭折,更不能成为一个不堪的立法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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