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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从明年2月起,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同时,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最低标准的群租形式也将被叫停。昨日记者在市内走访发现,目前,有房东为了签长合同,考虑过逐年涨价式的合同签法,但认可的承租者不多。
记者昨日联系到一位在鲁能星城拥有房产、在网上发布出租房屋信息的市民何女士,何女士告诉记者,她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三室一厅,月租金为1500元。她说,房东都想找一个长期居住的承租者。因为房价上涨后租金也会随之上升,她之前考虑,如果要签居住两到三年的合同,每年房租都会按相应比例增加,计划每年大概涨200多元。
“但来咨询的人一般都不同意。”何女士称,最后,她采取了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法。
江北一家房产中介机构有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实际上,市内通过中介方式达成租赁合同的多数都在遵循《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方式,对市场影响不大。该人士称,一直有少数准备长期出租房屋给固定人员的出租者采用了像何女士这样的逐年涨价式合同,但很少能吸引来承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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