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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着力保障房建设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12-23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876

    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的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坚持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的趋势。国土资源部抑制地价过快上涨再出招,通知为何会在此时发出?通知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其中哪些条文值得我们关注?

  A 通知还需进一步明确奖惩

  《今日观察》评论员张鸿认为,此次通知就像年底的一个强调,一次过去要求的重申。

  “2010年曾经发过的两个文件,一个是34号文件,一个是151号文件,整个通知的全文其实不是特别具体的一些条款措施。如果是措施,像条例一样的具体的措施的话,那一定是法则,会清晰的告诉你,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奖惩很明晰。但在这个通知里面我们没有看到,所以说通知里的具体措施,其实在2010年一系列的文件当中,我们都能找到,只是在年底的时候,重申一下过去的一再要求来调控整个地价。”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霍德明认为,此次通知是给将要发热的土地市场浇点冷水。

  他表示,此次通知有两个地方值得注意:第一,现在离年底也就10来天了,它里面提到如没有做好这次保障性住房,那么在年底以前不可以再出让大户型的土地;第二,国土资源部出这个通知时,时间上和前面,比如14日广西南宁、山东的青岛,大概批了一些土地,价格是几十亿,16号广州也出现了20多亿的土地拍卖价格,三天以后,国土资源部出这么一个通知,是非常及时的。这也算是给即将要发热的土地市场浇点冷水,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2010年土地市场供不应求,最根本原因是土地供应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房地产投资需求。一个市场如果特别火爆的话,那么一定是供需出现了矛盾,就是供不应求了。其实2010的土地市场很活跃,最根本的原因是土地的供应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房地产投资的需求。比如2010年11月份的时候,已经有两个城市开始进入到土地收入超千亿的俱乐部,北京和上海,北京在2010年初公布了一个巨大的供地计划,要比2009年翻一番还要多,到上周的时候完成了78.84%,上海供应土地的增幅只有6%,但是土地价格增幅达到60%多。很多新进到商品房市场的买地的企业,当然就是见一个楼盘就买一个,见一块地就买一个,现在市场上的钱太多了,一幅画都动不动上亿,何况一块地。”张鸿表示。

    B 未来布局重点:保障房开发

  土地市场出现新情况,如何确保保障房土地供应?下一步调控着力点应放在哪里?

  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鲁炳全表示,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开发建设是未来五年的重中之重 。“我认为目前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开发建设迎来了历史以来的最好时期,也是未来五年的重中之重。 ”

  张鸿认为,公开是一种力量应把全年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任务公开化。他表示,通知中强调,如果没有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任务,就不能再去出让大户型的建设,或者是商品房的建设。其实这种惩罚本来就应该有的,而且这也算不上惩罚,还有11天,2010年就过去了,在11天以后又可以出售大户型土地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在每年年底的时候,我们能不能避免到年底的时候有70%没完成。这个过程非常简单,就是我们把整个一年的过程都公开、透明,因为公开也是一种力量,这样能让媒体人,能让普通的老百姓随时能够知晓,现在三类用地,保障性用地、棚户区改造住房还有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了。在大众持续关注的过程当中,它一定能够感受到压力的敦促。其实保障性住房指标完成以后,商品房价格即使上升了,也和普通人没有关系了。

  “如果一千万套保障性住房顺利建成,那将会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 。”霍德明认为。

  2008年,全国才开始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到2010年才两三年,透明度肯定是要加强的,不过2010年保障性住房预计580万套,而2011年预计1000万套。在这580万套里,北京、江苏到现在都已经完成了,全国也有70%以上都已经开工了,甚至有60%都已经建成了。如果把它换成金额的话,那么保障性住房一千万套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一套以60平米来计算,60平米大概是两千块钱一平米,涉及到拆迁,就是一户12万,如果一千万套,全年土地征收,土地出让费用就是一个万亿还多两千万。

  如果2011年有一千万套保障性住房,而预计2012年或2013年能完全建成的话,大概就跟2012年、2013年的全国商品房差不多的数字了,这肯定对全国房地产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能够达到80%、90%的话,那么相信将来房地产市场会受到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影响,我们就能在房价上乐观一点。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大规模的推进住房保障,要求各地地方政府在用地的供应上有相应的保证。

  “2011年要新增1000万套的保障房,从数量和规模上来说,的确非常可观。对于大规模的推进住房保障当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是,要求各地地方政府要在用地的供应上有相应的保证。对于未来推进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方面是以地方政府出让相关的住房用地为主,这是主渠道;一方面可以调动社会力量,比如动员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由的一些存量土地资源,盘活这些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公租房的投资、建设,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C 政府应接受群众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政府要真正担当起保障性住房的责任,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在住房和土地供应上,我国的每个城市都有一个年度计划,这种计划一个是从数量上保障,第二个就要从空间上保障,就是要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城市的改造计划等等,要具体的落实到哪一个片区,明年要怎么保障,具体的实施的方案都要拿出来,而不是简单的做一些数字游戏,政府要真正担当起保障性住房的责任,要因地制宜,按照自己的各地的特点、情况,保障的范围,做出有效的计划和相应的空间上的落实的一个实施的规划,然后公示,让群众来进行监督。

  “很多人说土地价格的推高造成了房价的推高,这个逻辑不对的。土地价格推高,加上房地产商有适当的利润,这才能让房价推高。当房地产开发商在标这块土地的时候,就已经在预期两年以后的房价,并根据这个价格反算回来。换句话说,就是房价的预期真的能够带动土地的推高,当然前提是房价的预期是否正确。”霍德明表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商对于房价的预期充满了信心,但国家有政策。在90年代,包括二十世纪初期有很多烂尾楼,那就是预期完全不对了,而且那个时候很多土地开发商就一走了之了,这也表示其实土地的价格是和房价连在一起的。

  霍德明认为,只有查处力度足够才能震慑囤地机构。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用地的出让行为,我的建议一个是令行禁止,一个是公开。它公开不是为了我们公开,而是告诉那些仍在囤地的机构,只有查处力度足够,才能对他们产生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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