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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将保障房作为一项重要的调控手段,成为近来楼市调控的一个新倾向,但本质上,保障房是一个为实现更多人居住权利的一个长期战略,想依靠它在短期内控制高房价注定是不会成功的。因为一方面,地方政府仍无足够动力如期足额建设保障房,另一方面,保障房的分配不公,也无法构建公众信任。
最近,房地产调控弥漫着一种因为效果不明显带来的“悲观”情绪。
温家宝总理前不久视察澳门谈到房价时说,左一个(国)十条,右一个(国)五条,(房价)就是压不下来。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多个场合宣讲调控的六大难处,并特地在《财经》杂志上撰文,以国际上房地产发展的四种模式来印证中国的难处。尽管各有侧重,但对中国房地产调控现状的尴尬、无奈和极尽解释溢于言表。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宣告了今年以来两轮调控的不如意,并显示了短期内解决高房价问题,仍然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案和思路。
很明显的是,对调控的无力,管理部门仍然缺乏清晰的认知。有调控以来,国家的调控目标并不清晰,所谓“少数城市”和“抑制过快上涨”的表述本身就是一个不可把握的尺度,这使得地方政府为自己的“小九九”找到了敷衍应对的空间。事实上,在具体执行中,大多数政策被“偷汤换药”。宏观调控对“泡沫”破灭的过分警惕和错误判断实际上使调控在实施中总是不能十分“给力”,当宏观调控始终本着“软着陆”的思维在寻找房价平衡点的时候(多年经验证明,在短期内又要维持交易量,又要房价适当下调根本不可能),当没有人愿意为中国房地产奠定市场经济的底层系统,当调控总是沿着一个短期目标出台临时性措施时,结果就是,没有人相信房价真的会跌。政府的短期目标性和真实摇摆让开发商和投资者看到了真相,在这种情况下,房价问题能得到解决,那才是神话。
在对今年两次调控并没有进行应有的总结和反思下,现在似乎又出现了一种新倾向:就是以保障房来作为重要的调控手段,或是继续保有现存的调控“不死不活”的延续,让保障房吸引人们的眼球以平复公众情绪。
必须明确,这步棋没错,但希望以保障房作为一种调控措施的企图在短期内注定是不会成功的。尽管在住房体制上,应该建立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房的双轨制供应体系,以实现“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但这是一个为实现更多人居住权利的一个长期战略,与解决目前的高房价问题实则是两回事。
首先,保障房目前还是“画饼充饥”阶段。在地方政府并没有消除土地财政动机和仍然偏好以投资拉动经济的惯性下,保障房能否真正落实仍然是一个大问号。审计署上月发布的审计结果表明:北京、上海、重庆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标,这显示了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房的动机上仍然不足。深圳“十一五”期间14万套保障房的目标只完成了万余套,这更证实了公众的经验认知。没有法律权威的目标如何最终实现?没有覆盖夹心阶层的保障房,注定是无法平衡商品房市场的。
其次,保障房的公众信任需要重建。在现有保障房普遍缺失的条件下,如果希望透过保障房发挥调节商品房市场的作用 ,必须要给公众积极的、确定的期待,并分流需求以影响商品市场的供需关系,这在目前显然做不到。过往的事实和经验证明,保障房是否足额完成,公众仍心存疑虑;保障房到底要解决什么人的问题,在多长时间来解决,公众仍然模糊不清(比如深圳未来是否要以人才安居房逐步取代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租售比到底怎么分配?);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能否实现真正公平?当这些疑虑不能在根本上被消除的时候,那些积极的预期就不会产生。
总之,以现实的社会逻辑,现存的房地产市场系统,靠保障房去调控市场显然是不靠谱的,保障房只是一帖在短期内可供管理者和公众自我麻痹的安慰剂。宏观调控部门必须依然实行“调控的归调控,保障房归保障房”才是正道。否则,房价问题将在3到5年内仍然会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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