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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兴对一起因假离婚引起的案件进行宣判,判处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赔偿23.4万余元。某网站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因拆迁、买房等原因,假离婚已成为当前行之有效的捷径,有法律人士指出,应当谨慎假离婚带来的风险,而一些网友则建议应像房屋“限购令”那样出台“限离令”。
假离婚引发悲剧
嘉兴市平湖村民戈某,自小家境不好。21岁时,戈某入赘周某家。可婚后不久,“老实、勤快”的戈某一改往日形象,迷上赌博,输光了自己的钱,还向妻子家要钱赌博。
2005年,戈某老家涉及拆迁,为获得更多赔偿,戈某和妻子周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然后,把自己和儿子户口迁回了老家。
在戈某看来,这只是一次为多获利而演的假离婚,没料到,后来当他想复婚时,却遭到了很多阻碍,首当其冲就是周某的父母。其实对这个好吃懒做的女婿,周某一家人早就看着不顺眼了。
今年6月17日,戈某带匕首来到前妻家中,当晚8时,用匕首朝周某母亲连刺两刀,随后逃离现场。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法庭宣判后,戈某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要上诉。
小心弄巧成拙
为拆迁或购房时获得更多利益,近年来,类似这样假离婚的事情,随处可见。尤其是在今年10月,多地政府出台以房产“限购令”后,各种花样繁多的应对招数也纷纷呈现,而“假离婚”就被认为是屡试不爽的解决方案。
据报道,“限购令”政策实施后,我省宁波、绍兴等地的婚姻登记处离婚窗口都“比平日热闹许多”,许多人办理离婚手续后,当场就要求打一张单身证明,并直言不讳“是为买第二、第三套房”。
而因“假离婚”弄巧成拙的事情也频有发生。两年前,诸暨赵女士一家赶上征地拆迁,前夫跟她商量“假离婚”,可以多分一套安置房。可当办理协议离婚后,丈夫却跟小三住在了一起,赵女士自己落得个“人房两空”。
64%网友认同假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日前,一专业房产网站推出了一个“为买房子假离婚,你愿意吗?”的网络调查问卷,结果有64%的网友说“可以试一试”,仅24%的网友认为“为买房假离婚不值得”,还有14%的网友认为“风险太大,不赞成”。
“现在,因为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理由,假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但实际上,这样假离婚的做法,存在很多风险和隐患。”嘉兴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士表示,从法律上说,离婚就表示婚姻关系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而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错,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暴露,但如果有积怨或别的因素存在,出现戈某这样的‘假离婚’,往往就会为悲剧埋下伏笔。”
网友建议出台“限离令”
对这样的“假离婚”,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是自愿行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只能按照规定为其办理手续,而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也无从判断是否是“假离婚”。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严业周律师认为,夫妻双方应谨慎对待“假离婚”,莫为眼前的经济利益让婚姻埋下风险。
采访中,一些读者表示,在拆迁补偿、房产新政面前,假离婚“合法但不合理”,“从道德层面评判,假离婚是不可取的,这不仅是对婚姻神圣的亵渎,还是对公共政策的不尊重。”
获得“64%网友认同”的假离婚,在网络上也备受争议,网友还为打击“假离婚”购房出谋划策。有网友戏称应“再出台‘限离令’,每人限离婚一次且离婚后不许同居,违者不得办产权证”、“复婚时,要考虑家庭现有房产,超过规定套数住房的,一律补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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