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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人切记调整还款额度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12-29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54

    今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先后于10月20日和12月26日进行两次调整。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调整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新利率;调整日以前发放的贷款,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因此,凡2010年12月26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1年起均涉及还款额度调整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借款人,自2011年起请及时调整还款额度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据介绍,今年两次调整利率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还款额增加数额有所不同,以剩余贷款本金25万元、剩余贷款期限20年、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10月20日前获得的贷款,月还款额度将由1499元增加至1583元,10月20日至12月26日期间获得的贷款,月还款额度将由1522元增加至1583元。

  2011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新的还款计划:一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gjj.dl.gov.cn,进入“个人业务”模块,输入住房公积金卡号及密码,查询还款计划;二是持贷款合同、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营业大厅查询打印。

  ■及时查询还款计划

  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果未按时足额还款,将直接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对以后的个人信用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12月26日前获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请及时查询明年的还款计划,并按新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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