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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一再飙升之后,一种不同于“小产权房”的“无产权房”也开始在市场上出现。它们生长在政策的灰色地带,以集体产业项目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并以“以租代售”或者“使用权转让”的方式进入市场,价格也随着房价上升而一路水涨船高。 本报记者 周彬
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购房者承担
“精装修、8800元/平方米,政府开发,享有永久使用权。”2009年9月,北京一家楼盘促销人员的诱人描述,引得路人纷纷驻足打听。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买房,需要先交500元的排号费进行登记,然后按照顺序选房。付款的方式为先交2万元定金,然后3天内付50%,其后继续在40天内付40%,最后交房的时候付清全款,不能贷款。整个过程中双方并不签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以“内部认购协议”的方式先行过渡,在明年交房时再签“使用权转让合同”。
“我们转让的使用权没有年限,是永久的。可以买卖、继承、转让,就是不能抵押。”销售人员说,而且公司正在办理审批手续,未来可以补办产权证。
但据了解,在该项目的“内部认购协议书”上却有着这样一则条款:如果未来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需要补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均由购房者来承担。
无产权房 业主如何变成租客?
2010年3月份普查登记信息公示以后,付先生发现他的住宅港侨新村第16号A1号登记在了一个叫王爱评的人的名下。小区其他业主也都遭受了和付先生同样的命运,港侨新村所有房产的权利都登记在了开发商经宏鹏公司及其员工、公司总经理邱经忠及其亲朋好友的名下,王爱评即为经宏鹏公司的员工,“开发商拿了我们的委托书,去申报房产权利,我们一直以为是为我们申报,没想到报在了自己的名下。” 付先生认为这是开发商蓄谋已久的阴谋。
他告诉记者,在公示结果出来之后,小区业主集体到市政府上访,感到压力的开发商就开始安抚业主,“你们听话就把名字改过来”,听话的意思就是把房款交全,不听话的后果很严重。
在这一番安抚加威胁下,部分业主将房子退了,部分房主提前交了房款,而按照合同约定,只有开发商为业主办来房产证以后,业主才有义务交清房款。剩下还有十几家业主非常不听话,付先生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合同签订以来,他只交了3万元定金,房款一分没交。
付先生说开发商的心思很明显,“最近几年房价高涨,自己装修也花了30多万,现在居住的房子市价已从80万涨到300万,开发商想将房子收回重新卖第二次”。他估算了一下,如果开发商以现在的市价将港侨新村小区卖出,可以净赚七八千万的利润。
转正无望 卖不掉只得出租
随着各项严打措施的实行,以及国土资源部的严厉表态,无产权房交易链正在瓦解,成交开始降温。记者发现,由于无产权房卖不动,资金无法回笼,不少投资商开始加大宣传力度,在二线关口、地铁站口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派发宣传单的情况开始活跃。
深圳关外几处热销的无产权房,之前信誓旦旦说可以提供律师见证服务,而今都变了说法。对于本来就心怀疑虑的购房者,取消了律师见证,极大的打击购买信心,不少购房者因此放弃。
深圳民乐花园的无产权房业主王先生,之前还翘首以待“转正”后高价卖出,而今不仅无法提价,曾经有购买意向的几个买主,鉴于严打形势和转正无望,也纷纷打算放弃。王先生的两套无产权房只得继续出租。
灰色产权 抢建现象屡禁不止
“这是深圳最牛的无产权房,每天昼夜不停抢建,竟然加盖到25层楼,目前还没封顶。”当地居民此前曾反映,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四季花城7期东侧,一座高大壮观的房子拔地而起,远远高于周围两个商品房小区。
据了解,这栋最牛无产权房是几位村民合资,由6栋楼组成,地下规划有大型停车场,最高楼层已经盖到25层。负责建设的包工头称,房子用于出租和对外发售,不提供房产证,但可以开具公证书,算做集资房,均价在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较高的楼层单价会达到5000元以上。
当地查违办负责人称,按照一户一栋的原则,每栋只能建4层,但抢建现象屡禁不止。此处“最牛”无产权房投入的资金就达到4000万元以上,拆除行动震慑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