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
有关保障性住房终审名单的争议还在持续升温。昨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保障房终审公示补充了财产和收入信息,新添加了“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证券市值”、“车辆”等信息。虽然深圳连日来天气阴霾,但在公示信息详细公开之后,疑问摆在了阳光下。
目前,更多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公示信息上的种种矛盾,如低收入家庭养豪车,一申请家庭竟拥有四辆车,在复审中部分“零资产”家庭到终审“一夜致富”等怪现象。与此同时,有被刷下的申请者也投诉到南都,表示自己是在审查中被冤枉的,被严格的审核误伤。
■ 争议案例
一通过终审者被指公司总监
近日,有市民向南都投诉保障房终审名单里有一名通过者是公司总监。该公司有员工证实此人确为这家服装公司的生产总监。而根据行业的通例,品牌企业的生产总监属于公司高管,年薪在二十万到四五十万之间。但南都记者联系到这名“总监”时,当事人否认自己担任这个职务,表示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并将离职。
生产总监年薪远超标准
引起争议的这名终审通过者姓朱。根据投诉的市民介绍,她认识朱某夫妇,该夫妇有造假行为,包括工资造假、房产造假。投诉者指出,朱某是深圳市南×实业有限公司的生产总监,其妻子在华×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工作,收入也超过申请保障房的标准。
根据官网资料介绍,深圳市南×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工、商、贸于一体的实业公司,其产品远销西欧、美国、加拿大、日本、中东、澳大利亚、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公司现有400多人的专业童装生产、技术管理及销售人员。厂房面积4000多平方米以及相应物流配送中心,具有生产童装的进口专业设备200多台,合作生产加工企业数十家,产品远销西欧、美国、日本、中东等国家和地区。
深圳一家服装公司的一名总监介绍,在深圳服装行业内,生产总监年薪大概在二十万到四五十万之间,具体根据不同公司的薪酬待遇不等。这个待遇即便以最低限看,也远远超出了深圳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深圳市南×实业有限公司总机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朱某为该公司生产总监。随后,南都记者致电该公司生产部,生产部的一名女员工同样证实朱某为生产部总监。
当事人称只是跟单员
在此次终审公示信息里,朱家2008、2009年收入均为25800元,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为131216.82元,另外还有证券市值65026.84元,商业保险市值1643.64元。主管机构的终审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
不过,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朱某本人,其坚决否认自己是公司的生产总监。他说,自己只是跟单员,“保障房的事情查过很多次了,我都很烦,如果是生产总监,工资那么高,我都发达了。”随后,他又找了另一名男子致电南都记者,证明朱某并非总监,同时已经在元旦前递交了辞工申请,打算过完春节不来上班了。
■ 争议焦点
他们合格吗?
家有豪车 通过终审
在终审公示表格里,编号为“SL6040111000329”的,申请人王某夫妇在深圳市新视线印务有限公司工作。该户家庭2008年收入为15866元,2009年收入为17384,平均下来在这两年中,这家人月入一千多。但令人吃惊的是,该申请家庭拥有B U IC K汽车一辆,注册车价28.8万,购买时间2002年04月12日。
“每个月收入一千多,怎么养得起近三十万的豪车。”市民李先生致电南都表示,而且购车时间那么早,更不可理解。同样,编号为“SL6040091000312”的申请家庭则拥有两部注册价格10万以上的车。根据公示信息注明:该申请家庭拥有捷达(JET T A )汽车一辆,注册车价15.5万,购买时间2001年01月10日;此外,该申请家庭拥有雅阁汽车一辆,注册车价20.31万,购买时间2007年07月03日。而根据公示信息,这家人2008年收入为16243元,2009年收入为22235元。此次终审给这户家庭给出的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
至于拥有四辆车的申请者李某就更夸张了。根据公示信息,这名李先生住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尾西村,工作单位在福田区孙辉名发廊。发廊工作的他,填报2008年家庭收入为“14801元”,2009年收入“15731元”,其妻子在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看来工资也没多少。该户到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12882.13元,但却拥有四辆汽车。
“零资产”者 一夜“致富”
在复审合格名单中,曾出现了37户家庭总资产为“零”的申请者。在终审结果中,南都记者发现,他们大部分通过了终审。而奇怪的是,其中不少人在终审里迅速“脱贫致富”,摆脱了“零资产”问题。
在申请编号为SL2010071000064里,这家人公示的2008年、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为零,家庭总资产是70元。在目前终审公示中,南都记者发现,该户家庭财产有了变化,在“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一项达到14102.4元,相比复审公示时候的70块总资产,有了两百多倍的飞跃。
同样,潘某,住在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村7巷,在复审公示中,总资产为零,此次公示存款也达到两千多元。
还有,一名姓邱的申请人,复审公示的2008年、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均为零,这三个“零”最后通过了终审,总资产一项则增长到一千多块。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是主管部门根据终审调查评估,对相应申请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更正完善。不过,这显示了一个问题,既然这些“零资产者”“致富”了,那就说明原先申报的“零资产”情况不实,属于虚假申报。
而去年7月开始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中,有一个章节专门论述违规者的法律责任,制定了一系列罚款处罚措施。如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处五千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对此,昨日,有市民质疑,这些“零资产”“致富”者,为什么还出现在终审名单里,究竟该当什么处罚?
■ 争议投诉
他们被误伤?
离异后租房 名下仍有房产
2004年经法院判决与丈夫离婚后,刘妙容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女儿生活,目前大女儿已经上初三,小女儿上小学五年级。2010年3月份,刘妙容递交材料申请经济适用房,顺利地通过了初审和复审。“去年12月27日,工作人员通知我说网上查询到我名下有房产。”刘妙容说,前夫吴某是坂田街道五和社区的原居民,房子是1992年在住宅用地上自建的,他们离婚后房产被法院判决归前夫所有。南都记者见到,一份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显示,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布吉坂田光雅园村4巷14号的房产归被告吴某所有。
刘妙容告诉记者,由于原来的房子是自建房属绿本,她多次到国土局要求更改产权都未果。一份坂田街道五和社区光雅园居民小组的证明显示,刘妙容于2004年11月份与吴某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与女儿在外租房居住,是属无宅基地和无房产的困难户。“我多次递交法院判决书和居民小组的证明,但在终审时仍因名下有50%的房产被定为不合格。”刘妙容说。
曾贷款买铺 终审不合格
郑志鹏是布吉中学的一名代课老师,由于夫妻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12年前曾经在布吉街德兴城二楼购买了一间店铺,从事小本经营。南都记者见到,郑志鹏的房产证上商铺的面积为10.56平方米,登记价为人民币72800元。“当时我们首付了两万多元,并向工商银行贷款五万元,约定贷款分十年还清。”郑志鹏说,2008年底他首次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初审和复审都没有问题,终审时政府将他那间商铺评估为“20万元”,结果没有通过终审。
“我小孩今年都十岁了,一家三口还挤在单位的宿舍里。”郑志鹏说,这次递交申请材料后满怀希望等了大半年,11月份却突然得知申请人要提交《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终审阶段资产申报表》,于是他匆忙聘请评估公司对他名下的商铺进行评估。南都记者见到,该商铺经深圳市国政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为价值“73920元”。“申报经济适用房要求家庭总资产不超过26万元,评估后我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郑志鹏说,没想到公示时却没有在网站上查找到自己的名字。1月4日上午,郑志鹏领取了“不合格通知书”,理由是“申请人曾经有住房贷款”。对此终审结果,郑志鹏表示,目前全家人都没有住房,却因曾经的贷款记录通不过终审,让他怎么也想不明白。
上一篇:北京:住房出售再贷仍算首套房
下一篇:北京77元廉租户确为贫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