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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房价论房产税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1-11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40

    狼确定要来了,却未必能如想像中的那样“可爱”。

  重庆市即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在震动股市、引发口水的同时,也激起了一种看似有理的乐观情绪:一些对高房价感到不满、对楼市莫名走热感到无奈的购房者,开始重新建立起对房价下调的信心。

  被传言和期望推得老高的“策政”终于落地,砸出这样大的响动,倒也在情理之中。但以此为依据,大肆改变对房价走向的判断,甚至调整自己的购房计划,那就未免反应过度了。

  重庆确定征收房产税,并非以调控房价为导向,这只是“加强财税调节”的一部分,是为了降低土地财政依赖而迈出的一小步。而按照已经公开的方案,重庆版房产税将仅对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高档商品房”征收,且只限于增量。这样的征收范围,也决定了它不可能发挥出太像样的调控作用。

  房价居高不落,毕竟有强劲的市场需求为支撑。“迷你版”房产税或许的确能给别墅、豪宅的销售增加一点难度,但鉴于这类住宅的供应在市场中所占比重并不大,就整个市场基本面而言,供需结构所受的影响实在微乎其微。

  当然,这很可能只是一只探路的狼。时机成熟后,征收范围更广的房产税版本可能会渐次出台,将普通住宅也一网打尽。适时,诟病已久的空置房现像、扭曲市场的投机需求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但即便如此,对房价的调控效果也仍不可作为购房者是否拥护房产税的依据。如果征税范围“太广”,税率太高,那么,就算房价有所下跌,短期内享受到实惠的购房者,也会在漫长的居住生活中,年复一年,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政府出台房产税,则应该以调节住房分配为主要目的,珍惜房产税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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