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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到首期款,房子就被过户;没在“信用通”中介行放盘,买主却从天而降。昨天,涉嫌用假按揭手段骗得2400多万的信用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8人在广州中院受审。
43岁的邓三喜是河南省周口市人,大学文化,案发前是广州市信用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信用通公司)法人代表。起诉书显示,2009年6月至12月,邓三喜屡次假扮购房者或指使信用通公司的员工樊文锋、曾展文和林某国(另案处理)假扮购房者,与吴某、康某、何某、杨某、廖某等8名被害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骗取对方信任,同案人邱铁强多次冒充银行职员,在银行办理假按揭贷款合同。7名被害人收到首期房款后,均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这伙人拿到房产证便不再按购房合同履行,将涉案房产抵押借款用以挥霍。综上,邓三喜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取被害人购房款2400多万元。
另据指控,2004年1月,邓三喜注资100万元成立广州市信用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9月该公司再次注资900万元将注册资金变更为1000万元,而邓三喜实缴出资额由90万元变更为900万元。经查,信用通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大石支行开设的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账户在2009年9月7日由广州金峰投资有限公司汇入的人民币900万元为虚假注资。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诈骗手法
假冒买方 抵押房产
据指控,2009年6月5日,邓三喜假扮购房者在信用通公司与被害人阿艳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骗阿艳以160.6815万元的价格,将海珠区礼岗路栢桦街两套房卖给他。在签订合同后,邓三喜与阿艳去到银行办理假按揭贷款合同。在邓三喜支付了首期房款50万元人民币后,阿艳不知有诈,将房产过户到邓三喜名下。邓三喜拿到房产证后,并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余款,而是拿着房产证办理抵押借款用来挥霍。阿艳没有收到余款,经多次追讨,邓三喜分三次支付了阿艳人民币110万元,剩余8万多元一直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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