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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江苏要立法禁止“啃老”,在南京鼓楼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小姐心里打起了鼓。“我和我男朋友是不是要犯法了?”王小姐告诉记者,几天前,她跟男朋友看中了大桥南路的一套二手房,总价150多万,三成首付,大约需要50万。由于两人刚工作两年,只攒了10万元。为了凑够首付,他们俩心一横,硬着头皮向双方父母开了口,尽管要花光他们大半生的积蓄,没想到两家父母都同意了。
如今房价高位运行,刚出来工作的普通工薪一族,依靠自己的能力买房子的想法遥不可及。对于任何父母来说,他们都希望子女过得幸福安康。看到自己的孩子成为蚁族、“三百年买不起房子”,父母愿意帮子女分担这沉重的担子,有能力的便会主动帮助,没能力的也想着砸锅卖铁资助孩子。“老人自愿给子女财物上的帮助,是可以的,子女不算‘啃老’,并不触犯该条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巧仁告诉记者,该法规限制的是那些出于就业、婚姻、经济利益等方面的消极、恶意的“啃老”现象。
疑问 “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难界定
在昨天的审议现场,也有委员对此有些质疑。有人认为,立法让老年人对“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提出经济资助的要求”有权拒绝,但情况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血脉相通,亲情相连,父母在子女张口时,尤其是在“没有生活能力”的子女面前,很少会有几个会拒绝。事实上,“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失业者固然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但低收入者也可以说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如今大量“啃老族”,恰恰都是以“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名义啃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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