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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又一次遭到舆论的炮轰。由于房价居高不下,高房价早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土地财政亦不能幸免,最终成了被喊打的又一“过街老鼠”。
土地财政之所以成“过街老鼠”,源自于“面粉”与“面包”之争。业界将土地称为“面粉”,将房子称为“面包”,是面粉价格推高面包价格,还是面包价格拉升面粉价格?争辩虽然没有结果,但争论各方都一致认为,政府才是房价上涨的最大赢家。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2008年就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其中,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达到58.2%,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财政部数据佐证,2009年全国税收总收入59514.70亿元,其中房产税803.64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920.97亿元,土地增值税719.43亿元,耕地占用税632.99亿元。而据国土部数据,当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6万亿元。
由此可见,土地财政并非浪得虚名,而是实至名归。更值得注意的是,完整的土地财政除土地相关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外,还应包含政府土地抵押融资所得,据全国地方融资平台(主要为土地抵押融资)贷款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6月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66万亿元。
不管土地财政起因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的三大渠道(土地相关税收、相关非税收收入、抵押融资所得)而获得的资金,业已成为地方财政的最大收入来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厢情愿的美好理想,绝不等同于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不管如何痛恨高房价,也不管如何痛恨土地财政,试想,现在能叫停土地财政吗?如果叫停土地财政,又将导致怎样的后果?
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制度变迁中有个“路径依赖”问题。而有经验的司机懂得,车辆高速行驶时猛打方向会有翻车的危险。幻想断然叫停土地财政,或以房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恐怕都得承担“翻车”的风险。
土地财政的承担者是谁?土地财政的最终承担者是广大的购房者。虽然,土地出让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但是,由于政府实行垄断性供应土地,类似于古代对食盐、酒、茶等实行的专卖,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变相的税收制度安排。
在税收的基本准则中,不论古今中外,位居首位的往往是公平(平均、公正)原则。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当前,一些专家学者在为地方政府考虑开辟一个替代土地出让金的稳定的主体税种的同时,是否需要考虑一下“房奴”之痛,尽可能少揭“房奴”一层皮,以让他们休养生息?
土地财政的真正危害,并不在于许多人痛恨的土地招拍挂制度,招拍挂制度虽然也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但毕竟是有利于预防腐败的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最不坏的制度”。
这些年来,土地财政的真正弊端,在于土地财政的“松”“紧”不公平。根据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的报告,2009年,全国地价水平值商业用地最高,为4712元/平方米;居住用地次之,为3824元/平方米;工业用地最低,仅为597元/平方米。
由于土地区位差异,地价存在级差地租,是十分正常的。问题就在于,即便是同一块土地,如果作商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其价格也会差异悬殊,其根源就在于土地财政“松”“紧”不公平。
对工业用地,实行“松”的土地财政,而对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实行“紧”的土地财政。土地财政这种“松”“紧”不公平,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土地财政的不公平,一方面导致我国国民财富的流失,另一方面,使得我国城市居住用地的供应增长远远落后于就业岗位的增长,最终导致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
土地财政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土地财政征收的不公平、使用的不公开。土地财政并非不可持续,关键是要做出结构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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