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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未分可先离婚吗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1-26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51

    梁女士:我和丈夫感情不好,各自都有婚外情,现在日子过不下去了,准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我们对房子的分割还存有异议,请问这样能离婚吗?

  律师: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只有在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均有协议得以处理的前提下,双方才能够自愿离婚。若实在不能达成一致,只能到法院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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