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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林先生、莫先生等105户居民从市五中院执行法官的手里,每人拿到了一份“新年大礼”——银行定期存折,里面是开发商因延期办房产证支付给他们的违约赔偿金,共计238万余元。
交了房开发商迟迟不办证
2008年春节后,30多岁的林先生看上了江北区某楼盘的房子。漂亮的小区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让林先生决定“下叉”。当时,套内单价只需6000多元,林先生考虑今后升值空间很大,于是,就跟开发商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556050元的总价,买了一套他中意的房子。
根据合同约定,同年6月底,林先生按时接了房,拿到了房屋钥匙。随后,他开始等待从开发商那里拿到《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林先生说,合同明确约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房产证。按约定,林先生应在2008年8月26日拿到房产证,但开发商却没按期拿给他,让他等着。这一等就是一年多,直到去年4月,林先生才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
和林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购买了该楼盘的另104户业主,他们都没能按时拿到房产证,最短的等了9个月,最长的则等了两年时间。
重庆市仲裁委裁定开发商赔钱
开发商不守承诺,这让林先生等人很生气。他们多次找开发商讨说法,但效果并不理想。于是,林先生等105户业主先后将开发商——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告到了重庆市仲裁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去年7月前后,对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延期办证一事,市仲裁委先后作出裁决决定:由重庆某房地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林先生等105户业主违约责任金共计238万余元。
开发商没兑现被强制执行
拿到裁决书后,林先生等业主并没拿到赔偿金。无奈之下,从2010年8月至12月底,这105户业主陆续向市五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此事后,市五中院非常重视,为了让业主们能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执行法官加班加点,经过大量的计算、核对赔偿金额,并找到开发商做工作。最终,开发商答应拿钱。
听说可以拿钱了,昨天上午,不少业主都来到市五中院,等着领取赔偿款。“太感谢法官了,他们给我们送上了一份新春大礼包!”在现场,林先生等人拿着违约赔偿金存折不断说着感激的话。
据了解,2010年,市五中院共执结各类案件757件,执结率90.23%,兑现标的额15.8亿元,执行到位率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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