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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样”,易垒这样评价自己,“就想讨个说法”。
今天上午9点,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将开庭审理由于主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楼上3楼—11楼共9户邻居共同承担其新房装修损失等赔偿责任一案。
“该案涉及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各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及其责任承担比例有待合理划分,对于同类案件处理有示范意义”,栖霞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松泉分析。
等房子结婚,房内污水横流
1983年出生的易垒是江苏徐州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南京江北的一家大型企业。2009年,他与爱人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并在栖霞迈尧路上的“新城尚座”2幢5单元2楼购买了一套110多平方米的住房,“是小高层,一共11层”。当年11月,该房交付。“那时候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因此想早点装修作为婚房”
2010年3月份,他开始装修新房,预计至同年7月份底结束。2010年8月17日上午,在上班的他接到了爱人的电话,易垒爱人在电话里语气接近哭腔,“她说家给水淹,地板都完了”。
等他从江北单位赶回家一看,自己也傻了眼,自己家的主卧室一片“汪洋”,“水面高出地板约有两三公分”,而半个次卧室也未能幸免。
他迅速喊来了物业,开始吸水,一直忙了一个上午。到了下午,他撬开地板,发现主卧室和次卧室铺好的地板下还有一层约高2公分的污水。经过和物业疏通师傅的分析以及初步查看,他发现是从主卧室旁的卫生间的下水管倒灌上来的,伴随着排泄物、淤泥等,新装修好的婚房一团糟。
告了单元内所有邻居
自己家在二楼,他和爱人从3楼家的门开始敲起,一家家开始打招呼,在8月底的一天下午,在自己所住的婚房内,他邀请了3楼至11楼的所有邻居们调解,“就几家来了,有的不接电话,有的说没时间”。
调解会的气氛让易垒感到舒心,不过等到一提到“钱”字时,“所有人都极力表态说不是自己,并且强调他们也是受害者”。
调解会后一个星期,易垒开始计算损失,“光是主卧室的木地板,重装就花了近万元”,再加上木门、电线重排等等,接近1.5万元。由于要重新装修,他和爱人不得不在附近租房子,单位请假扣钱等等,易垒估计加在一起的直接损失达到了1.8万元。
调解会后许久,2010年9月份,他一纸诉状将5单元3至11楼的邻居们集体告上了栖霞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污水倒灌,早有“先兆”
易垒坦言,早在他家此次“水灾”之前,就已经有过“先兆”。“那是在我家受淹前一个星期的时候,我接到物业打来的电话,说4楼污水倒灌,让我赶紧回家看看”,没几天后,他又接到了物业的电话,说3楼也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没想到随后就是我家”。
而在一份由物业疏通工人提供的“2栋5单元堵塞疏通经过”中,从7月份开始,该单元从5楼开始,4楼、3楼至2楼易垒家,共计发生了8次“满溢堵塞”现象。那会不会是楼房在交付时下水管狭窄导致?易垒表示不太可能,“我装修时还特意查看了一下,粗在十公分左右,普通下水肯定没问题”。
在该“疏通经过”中,该工人还特意备注了一条:“自8月9日物业疏通以来,均为生活垃圾卷纸、卫生巾、安全套、抹布等”。
在自己家卫生间下水支管疏通结束后,易垒发现了许多异物并拍了照,包括大团的卫生纸、卫生巾甚至是安全套,一块大抹布尤其引他怀疑,“这么大块的抹布,是不太可能通过马桶冲进下水管的”。
他将自己的怀疑直指某楼的住户,“他们家当时在搞装修,卫生间处的该下水处,是一块裸露的黑洞管”,由此才会出现如此大块的抹布流进下水管的可能性。
他也找过该楼的住户谈过,“对方说不是他们,他们也是受害者”。
昨天下午4点,该楼住户的房门紧闭,敲门后未有人开门,物业公司表示,该楼住户装修完毕后未见搬入的迹象。
今天上午9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将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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