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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深圳市中天置业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天置业”)倒闭,客户通过该公司进行的一系列购房事宜也陷入困境,该公司投资的担保公司———深圳市中天长盛担保公司(下称“中天担保”)同时关门,两公司聚集大量客户资金,涉及数千万元。2009年4月,案件相关人员张兴友等被罗湖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刑,并追缴被挪用的资金1177.2万元。
然而,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还一直持续,事主许先生等就是受害者。当初购房定金、首期款等119万元已经支付,可他的房子一直没有到手。期间,许先生三次向罗湖区法院起诉,不过都被法院中止诉讼。昨日,罗湖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中天事件”责任人蒋飞还在逃,遵循“先刑事后民事”原则,此案中止审理有法可依。相关律师则认为,目前部分涉案人员已经获刑,法院做法值得商榷。
事主:退款不能收房不得
昨日,许先生介绍,2007年8月,他与业主杨小姐通过中天置业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143万余元购买位于罗湖区的一套房子。此后,他支付定金10万元,并且按照约定监管首期款43万余元,从银行处取得90万元二手房按揭贷款承诺书,并将其中66.5万元发放至中天担保相关人员张兴友账户。
“2007年10月,我们已经拿到房子准备装修,可后来‘中天事件’发生。”许先生表示,中天置业和中天担保同时倒闭,自己支付的119万元房款不见,房子也被杨小姐收回。现在,自己房款没追回来,房子也没拿到手。
“很多这样的案子都已经通过法院,或自己协商解决了,可是罗湖法院屡次中止诉讼。”许先生说,自己到罗湖法院询问过多次但毫无进展,上周他从法院撤回案件,正准备相关材料再次提起诉讼。
法院:依法中止案件审理
昨日,罗湖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李先生说,目前虽然“中天事件”部分责任人被抓,但主要责任人蒋飞还在逃,法院只能依法作出中止案件审理的裁定,许先生情况处理起来有些困难。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介绍,房屋买卖本可以进行,只因为“中天事件”的发生导致纠纷,从一定意义上说,买卖双方都是受害者。他说,“中天事件”发生后出现过多起类似事件,但总得寻求途径解决。目前事件相关责任人张兴友等已经被判刑,可是罗湖法院还是中止诉讼,有些不妥。张茂荣认为,法院应该考量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给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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