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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房贷银行应尽快发放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3-02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81

    近日,有银行单方面将优惠利率取消,或拖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省银监局昨发出《关于妥善处理个人住房贷款纠纷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房贷尽快发放,合同上已签订优惠利率的必须执行。

  省银监局表示,近期,湖北也出现了少数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纠纷、投诉,《紧急通知》对一些不规范操作进行了约束。

  《紧急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客户反映的问题意见,与客户进行“一对一”沟通和协调,妥善解决房贷纠纷。银行要灵活调度资金,尽快受理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贷款需求,特别是首套房贷款需求。

  《紧急通知》特别注明,若银行与客户已就贷款优惠利率的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的合同或承诺书,且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银行必须坚决执行。

  如银行提供的承诺函或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书面明确了相关利率条款,尽管从法律角度考量,这些承诺函或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若确有证据证明银行曾作出优惠利率承诺,银行仍应区别对待,履行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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