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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担任过国家统计局局长的全国政协委员李德水表示,房价只涨不跌的提法是不对的。对于这种看法,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商品其价格大大超过实际价值就会形成泡沫,目前我国房价过高,必须加以控制,日本、美国这样市场经济高度成熟的国家都在房地产问题上跌了大跟头,我们决不能犯他们这种错误。
在李德水委员看来,要想解决中国的房地产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目标。李德水委员说,十七大提出要‘住有所居’,并不是‘居者有其屋’。过度追求对房屋的所有权,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仅不现实,而且有风险。完善房屋租赁体系建设,推出公租房等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才是中国房地产问题的解决之道。
对于目前的调控,委员们的争议颇多。对于未来的调控策略,经济界的委员们也各有各的看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第一个发言就提到,当前不少个省区市出台的限购房政策都强化了户籍的作用,我想有必要明确住房是商品还是公共产品。如果是商品就应该遵循市场规则,如果是公共产品就应该由政府提供。
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则将目光聚焦在了房地产蕴藏的金融风险上,房地产行业具有强大的产业链,对中国经济发展贡献很大。现在形成的泡沫,应通过合理的方式、方法,艺术地挤出来,还不能完全挤破,否则对银行等相关行业损害巨大。
在他看来,目前推高房价的主要因素,一是政府垄断的土地价格不断上涨;二是房地产开发商大量攫取超额利润;三是在市场经济中投机购房者的存在。
董文标委员建议,解决房地产的问题,一是在政府对土地提出分类指导价的基础上,对开发商采取累进税制;二是政府控制土地价格,实施指导价,禁止国有或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参与土地拍卖;三是对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制定指导价,利率必须一定幅度上浮;四是按照购房交易额对购房者实行高消费税,并对住房面积进行一定限制。
李德水委员说,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把握好政策节奏,讲究策略和艺术。
财税杠杆是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资金来源是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瓶颈。这两个问题同样成为在场的委员们争论的焦点。
在谈到对高档住房和投资性住房的调控时,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委员建议用消费税的办法代替房产税来解决调控问题。
许善达委员说,征收房产税,消费、投资、投机环节都要交税,这样做不符合鼓励消费、限制投资、抑制投机的出发点;而征收消费税能够体现出鼓励消费的原则,特别是对多次买卖的抑制作用。
在谈到目前困扰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总裁杨超说,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大,有必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该领域,如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可以通过基金、债权等形式参与其中。这样既扩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又拓展了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
如何在高速城市化的过程中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这是个全球性的难题。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有益尝试和先进经验也成为委员们借鉴和推崇的模式。
在谢炳委员看来,解决目前房地产业发展的问题可以借鉴香港的经验:香港通过政府建房,再以较低的价格租给中低收入人群。在实现基本住房保障的基础上,发展房地产的市场化部分。房改初期,我国房地产全部推到市场,缺乏保障性住房的部分,造成了结构的不合理。谢炳委员建议,对房地产业的调整要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基础,同时要有时间表,循序渐进。
相比香港保障与市场并行的模式,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岳委员比较倾向于德国和北欧国家在抑制房产投资、投机上采取的措施。德国一般不把住宅视为资产,其政策的基本点是:每户购房,未偿还原贷款之前不再提供新贷款;房产不能作为资产向银行抵押申请贷款;对出售房产获利征收30%—40%的所得税。这些政策使得德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一直很稳定。如果我们国家也能减少房地产的资产属性,就会减少投机问题,保持房价稳定。
洪敬南委员比较认可新加坡的住房体系。新加坡政府规定,每月收入在8000新元以下的公民才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房子大小、结构也都比较合理。申请者获批之后,可以获得20年的低息贷款,购入5年后才可卖出。其他购房者在市场上购买保障性住房,其收入标准也有相关要求。洪敬南委员说,我们完全可以借鉴新加坡政府的做法,区别对待各类购房要求,以高补低,调剂余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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