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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征地拆迁领域已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易发区,惩治征地拆迁腐败行为,直接关系到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民生大计,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也成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实务中的难点。
拆迁领域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市场化机制的缺失和民主化监督的虚置,为权钱交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拆迁中,一些官员手中的权力过大,经办人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就可以随意确定上缴费用。在拆迁工程的发包管理上,大小事情都由个人说了算,使相关管理制度得不到很好执行。拆迁工作人员往往从入户调查、房屋丈量到拆迁安置补偿“一竿子插到底”,由于拆管不分、权力过度集中导致多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部门主导下的拆迁可能蕴藏了以权谋私的机会,另一方面则是拆迁过程的信息不透明为其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掩护。当前拆迁工作中,拆迁信息诸如评估方案、补偿标准、补偿对象等等都相对封闭,补偿标准也不统一,为权力的暗箱操作、谋取私利创造了条件,同时,信息不对称下的拆迁决策,也容易增加民众的不信任感。
再有,我国当前关于拆迁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层次效力各不相同,形成庞杂的体系。这种分散性立法不仅造成不同法规制度间缺乏良好的衔接,甚至相互矛盾,而且还会出现漏洞,致使一些事项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和执行依据,不仅导致拆迁中矛盾频发,还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机会,也为依法处理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增加了一定障碍。
笔者认为,消除拆迁腐败就要让权力寻租远离拆迁,拆管分家,行政行为从商业拆迁中退出,或者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转而交由公平化的市场机制来解决。只有抽走商业拆迁者背后的“权力之手”,在政府提供的市场规则平台上,拆迁双方的平等博弈才有可能实现,拆迁腐败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矛盾也才能随之消除。
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还必须推进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拆迁,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诉求公开,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以全面、及时的信息公开保证对权力行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