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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不再发布70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3-22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27

    国家统计局消息显示,3月18日首次启用《新方案》统计和发布房价数据。

  据悉,《新方案》实施后,国家统计局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重点发布各个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指数和总指数。统计局表示,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由于房屋不可移动的特殊性,各地房价差异较大,70个城市房价的平均数尽管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总体趋势,但容易抹平各地房价差异的特殊性。二是发布各城市的指数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各个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也有利于为当地政府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服务。三是部分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也有这样的建议。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选择2010年作为对比基期,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保持一致。二是2010年的基础数据资料较为完整并且易于获取,可操作性强。三是与CPI、PPI定基价格指数的对比基期保持一致,方便数据分析和使用。定基价格指数的设立,能够准确地反映住宅价格的长期变化情况。

  此外,《新方案》还调整了基本分类设置标准,突出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设置了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以上指标。这样能更好地揭示住房供应和需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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