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北京商品房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5%幅度预征率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3-26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57

      3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与京地税局联合发文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商品房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5%幅度预征率,保障性住房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公告中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温家宝:干部必须如实报告收入住房投资
下一篇:二手楼报低成交价 公积金提取将大缩水